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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江蘇網11月13日訊(通訊員 金永南 李慧 記者 米格)“謝謝法官叔叔來看我!”11月11日下午,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建工新村,剛放學回家的十歲截肢女孩小天奕一看到她熟悉的通州法院執行局顧慧華副局長時,臉上立即露出了天真的笑容。而小天奕一家人得知顧慧華送來40萬元執行款時,心裡不由得暖暖的。
  2012年,一場飛來橫禍給小天奕一家帶來了沉痛的打擊。肇事者袁某駕駛的一輛貨車,與小天奕乘坐的其爸爸駕駛的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小天奕在事故中右腿被軋斷,不得不失去了右腿。事故發生後,小天奕被評定為五級傷殘。
  為賠償問題,肇事者袁某與雇主潘某以及車輛的掛靠單位江西某物流公司相互推諉,拒不賠償。2013年,小天奕不得不將袁某、潘某、物流公司及車輛承保的保險公司一併告上了通州法院。法院很快作出了判決,被告潘某需賠償230餘萬元,物流公司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巨額醫療費已使本不富裕的小天奕一家背上了沉重的債務,而不菲的假肢維護費用,更讓這個不幸的家庭雪上加霜。案件生效後,小天奕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顧慧華副局長親自承辦該案,不遠千里數次奔赴江西,開展執行工作。
  物流公司、保險公司,先後給付了部分執行款,但尚有110多萬元需要潘某賠付。而潘某卻因房屋拆遷,與法院玩起了失蹤,安置的兩套房屋,也故意不與拆遷單位簽訂房屋安置協議,以各種手段逃避法院執行。
  小天奕的遭遇讓顧慧華憂心不已,他主動將小天奕結為幫扶對象,不時上門進行慰問,勉勵小天奕揚起生活的勇氣。同時,顧慧華一直未放棄該案的執行,暗下決定,要為小天奕討回公道,並通過各種渠道,給潘某施加壓力,明確告知如再不自覺執行,將被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作為老賴在全城予以“通緝”。
  迫於執行的強大威懾力,今年11月,潘某終於“現身”,表示願意和小天奕家人協商解決。顧慧華趁熱打鐵,組織雙方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由潘某一次性支付40萬元執行款,另外再分四年支付20萬元,並由他人提供執行擔保。
  至此,案件總算有了一個圓滿的結果。
  11月11日,得知被執行人潘某已將40萬元執行款匯至法院賬戶後,顧慧華立即為小天奕辦理了執行費領取手續。  (原標題:江蘇通州法院上門為截肢十齡童送執行款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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